踏进法学学府的那一刻起,我们开始不断思索,法律人的使命应当落于何处?
我们在问:我们到底从何学起?该怎么学?我们怎样将学习、学生工作与生活真正平衡起来?我们怎样迈向更辽阔、更广袤的生命?
他们在答:我以自身生命观照天地,愿给你最真挚的分享;我以满腔热血投身学术,愿述说求学以来用心贮藏的积淀;我以每一言、每一行为你举起烛火,照亮彼此的一段旅程。
走进师者如兰,于访谈与思索间,驾一叶扁舟,渡远洋以遥望前途似锦,闻师道以辨明人生方向,共赴你我光辉未来。
引言:
从本科到博士,从学生到老师,张劲老师与法大一路相伴,是阴差阳错,也是无怨无悔。这一路上,有真性情、仗义的同窗,有交换真心的学生,还有交互影响的师友。每一段相遇同行,都令他对“别无选择”的选择“并不后悔”,更彰显着法大人一以贯之的气质。
在宪法学课堂上,张劲老师选择做一个温和的解释者。带着正确的态度、思想的深度、知识的广度和必要的温度,他引导学生回到历史的场景中,追问何以如斯、体谅能够如斯、坚持应当如斯,在温和中体察现实的困境并深化自己的思考。
1、您的本科到博士都是在法大修读,可以分享一两件求学时的趣事吗?
——往事“惨痛”,记忆不堪回首。但我至今仍然比较喜欢和这样的人交往,他们有真性情、很仗义、重情义。
相比于今天的大学生来说,我上大学的时候经济条件不是特别好,每个月的生活费大概是一百多块钱。我记得大二的时候,几个男同学组织一起去白洋淀玩。因为没钱,我们在食堂买了一大推馒头、咸菜,还有大葱和蘸酱,然后就出发了。我们住在当地的那种现在叫民宿、过去是民居的地方,碰上两个中财的女生,她们也想找几个大学生一起玩,于是我们一块坐船、喝鱼汤、喝劣质酒。我的两个同学坚决不让她们分摊租船或者买鱼的费用,可能那个时候很多人都有这样一种观念——怎么好意思让女生出钱呢?男人嘛,总得有点风度。当然这导致了我们经济上更加的拮据,但我们那时觉得吃点苦也没有什么。不同时代的大学生真的有一些差别,现在同学聚餐,通常都是AA制,权利义务关系非常清楚,但是我们那个时代同学之间聚会,特别是好朋友之间,几乎不会是AA制,因为我们觉得没有温度,没有人情味。
我记得大概是在大三开始,我和几个同学大概三四个人还一块儿“共产”。我是总管,他们把汇款单交给我,用钱来找我申请,我同意了以后他们就用。结果一会儿一个同学说他足球队、藤球队要聚餐,要花钱;一会儿一个同学说手表丢了,不重新买没法跟家里交代,得花上百块钱;又有同学说女朋友过生日要花钱……最后的结果是我们欠了六百多块钱。那个时候六百多块钱真的是一个天文数字,我出面去找我们班的上海女富婆借,一直没有还清。直到毕业的时候,每个学生有200块钱的派遣费,我们的毕业派遣费加起来正好600块钱,终于把它还清了。
所以往事惨痛,记忆不堪回首。当然我也有管理不严的责任,但是其实我至今依然比较喜欢和这样的人交往,他们花钱可能没有计划,缺少了精打细算,但这样的人有真性情、很仗义、重情义。现在我反倒不觉得这是一个太大的缺点,虽然也不是多大的优点。我想到的就是这些时代的差异。
2、您大概什么时候开始在法大任教?为什么会想选择留在法大呢?
——有一种选择叫做别无选择,但我并不后悔。
我是90年上大学,94年毕业,然后就留在了学校。严格来讲不算留校,而是留在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当时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beat365官方最新版都是司法部直属的,同时都在昌平校区共享一个校园,据说分配的比例是政法大学占3/4,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占1/4。后来两个学校当然也就合并了,所以也可以说我毕业就算是留校了。其实本来我想去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去成,留在学校也是想过两年就走的,因为那个时候的就业不像今天这样艰难。后来因为我这种随遇而安的性格,我就这么待下来了。
我开始是留在学校的团委,其实是行政人员。96年的时候,学院刚好要成立一个新的教研室,缺一个讲宪法的老师。所以说选择成为一名宪法老师,不是因为我一开始就特别热爱宪法,而是因为有一种选择叫无可选择——因为我想从行政岗转到教学岗,正好有这么一个机会,我通过了试讲,就当上宪法的老师了。宪法具有高度的政治性,甚至可能有一些敏感性,所以我经常很羡慕那些讲民法、刑法的老师,但是我并不后悔。因为我们宪法研究所的同事给我提供了一个非常良好的人际关系的氛围,法大优秀的同学也给了我很好的教学体验,所以我并不后悔。
3、您的课堂十分受同学们的欢迎,想请问老师会从哪些角度来考虑设计课堂呢?
——我们既背负着“教”之期待,也背负着“师”之名声。老师以关心来交换学生的真心、以耐心来提升学生的信心,而学生以虚心来交换老师的用心,以诚心来换得老师的甘心。
在法大,特别是法学专业,当一个老师挺不容易的。大家总是说同学们很内卷,其实学生选老师的模式也让我们老师很内卷。学校的选课机制形成了一种对老师的倒逼机制,特别是法大的十几门核心课、专业课、骨干课。讲同一门课的老师都很多,客观上造成了不是我们老师积极主动地去想怎么讲好课,而是要想站住讲台,就得讲好课的情况。要在法大讲好课,我觉得可能有这样几个方面:
(1)首先是要有态度。正确的态度首先是一种政治态度。学术无禁区,但课堂有纪律,我们为人师者承担着正确引领学生的政治态度、政治方向的责任。特别是宪法学这门课程,它关系到国家的社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等重大的问题,老师需要有引领学生的正确态度的意识。
这种正确的态度还包含老师对教学、对学生、对课堂本身的一种态度。有句话说“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句话实在很让人惶恐,因为我觉得老师是一个不高尚也不卑微的职业。但是我们毕竟要面对万千的大好青年,我们既背负着“教”之期待,也背负着“师”之名声,要对得起这样一个名号,就得认真对待课堂、认真对待每一个学生,让学生上你的课,不觉得是一种折磨,就要尽可能让他们能够有所启迪。带着这样一种态度来从事教学,付出了多少就会收获多少。我期待的师生关系,应该是老师以关心来交换学生的真心、以耐心来提升学生的信心,而学生以虚心来交换导师的用心,以诚心来换得老师的甘心。我相信这样的话,我们就不会彼此伤心,将来回想起来我们还可以一起开心。我们的师生关系,是良性的也是温暖的。
(2)其次是要有一定的思想的深度。大学教育,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的教育,不能仅仅是知识性的介绍,更应该启迪思想。我们作为老师,首先要去引发学生的思考,也就是问题意识;在思考的基础之上,经过思辨从多个方面去辩论、去探讨;然后,我们才可以形成对某些问题的理解。作为大学老师,教学不是逐个知识点的介绍;作为学生,学习也不是知识点的记忆和背诵。教学是思想的传播与传承。
(3)还要有知识的宽度。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但我们不能仅仅介绍法律条文。我们为师者除了要理解专业知识以外,也需要读一点历史学、读一点政治学、学一点社会学。我想,在这样的一种宽度之下,我们才能增强知识的整全性,加深对问题的理解。专业的老师有时候需要多读一点不专业的杂书,这是知识的宽度。当然,这个概念内在地包含着怎么样有宽度的问题。一些重大的问题,我们可能要去听一听正反两个方面的观点,譬如公务员的子女考公应不应该受到限制、去年大家激烈讨论的拐卖妇女儿童买卖是否应该同罪等等这些问题。一定的知识的宽度,可以帮助我们建立理性的思考。支持者为什么主张买卖同罪,而反对者的疑虑又在什么地方?只有这样有宽度地、有整全性地把握他们不同的观点和看法,我们才可能趋于理性。
(4)最后是要有必要的温度。必要的温度主要是我们需要对中国的问题、中国的社会、中国法治的运行等状况有同情的理解,要保持必要的尊重和谦卑。我们要知道,在很多问题上,理想其实不是现实世界的一个绝对的坐标,而只是代表一种方向。批判有时候是容易的,但是我们怎样在中国的条件下去建构它、推进它,这需要有必要的温度。这是我觉得在讲课的过程中,特别是在讲宪法学这个课的过程中,必要的温度是我比较看重的。
4、您现在的课堂风格与课堂设计有受到自己曾经老师的影响吗?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我们每个人的观点、方法、态度,都是在一个系统当中彼此交互影响的。如果说我今天的课还能被一部分同学所认可的话,也算是一种知耻而后勇的结果。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我们每个人的观点、方法、态度,都是在一个系统当中彼此交互影响的。从法大来说,从我所在的宪法研究所来说,我觉得有几个老师对我的影响还是很深的,像王人博老师、焦洪昌老师、李树忠老师,还有秦奥蕾老师。
王人博老师是我的博士导师,他的课堂兼具思想的深刻性、观察的敏锐性和表达的生动性,我想大家都是有深刻的印象的。我读王人博老师的博士,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刺激的结果。大概是在2002年,王老师从西南政法大学调到我们学校,那一年他上课的教室和我的教室是紧挨着的,而且我上课必须经过他的教室。他的教室真的是人山人海,学生站都没地儿站了。而我的教室虽然不能说门可罗雀,但上座率就显得比较令人悲伤。所以我觉得,如果说我今天的课还能被一部分同学所认可的话,也算是一种知耻而后勇的结果。这也是我后来读王老师的博士的原因。当然,我比魏源要真诚,因为魏源老想着“师夷长技以制夷”,而我真的想通过读王人博老师的博士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二个老师是焦洪昌老师。焦老师是我的硕士导师。焦老师对于宪法价值的坚守真的令人尊敬。他每一篇演讲稿、朋友圈的文章,我都是篇篇收藏的。我至今认为焦老师主编的《宪法学》教材,写的最好的部分是他为6个版本写的6篇序言。前两天看卢春龙老师说“焦洪昌老师是法学界最优秀的散文家”。他的才情、他的坚持都让人印象深刻。
第三个老师是李树忠老师。我96年开始上课,那时候没有资料,也没有书,我是找李树忠老师借的书,至今都没有还,酒后他还偶有提起。李树忠老师对于宪法的真诚、对中国宪法实践的关心和推动宪法实践的身体力行,都令人动容。经常说日久见人心,但我觉得酒后见性情。酒后我们跟树忠老师谈论的问题,从来都没有家长里短,只有纵论古今中外的宪法,而且一谈论就是好几个小时。遗憾的是,我不胜酒力,经常喝多了睡着了,以至于错过了很多的经典语录。树忠老师酒后的宪法观点经常迸发出思想的火花。
第四个老师是秦奥蕾老师,同学们都知道,我的宪法课都是跟秦老师搭档的,我们是十几年的搭档了。秦老师本可以凭颜值,却自带芳华的气质;本来可以凭气质,但是她对宪制精义的鞭辟入里,更让人折服。所以我何其有幸有这样一个好的搭档,而且她还担待着我不喜欢早上上课的习惯,也让我脱逸了我自己宪法规范研究的短板。
我真诚地感激这些老师。我的宪法课很多时候都是从这些师友身上吸收借鉴经验的。当然这样的举例难免挂一漏万,宪法研究所的其他老师,比如姚国建老师关于基本法的研究,王建勋老师的专著《驯化利维坦——有限政府的一般理论》,对我都是启迪。
5、您曾当选“法大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老师”,很多同学都被您温和而又颇具批判性的谈话和授课风格深深吸引,请问您是如何形成这样的风格的?法学学者在对热点事件进行学术讨论时,一些学术观点的表达常常处于风口浪尖上,您觉得较为温和的语言风格会更有利于观点的表达吗?
——我们要有应当如斯的坚持,但也要有何以如斯的追问和能够如斯的体谅。
首先,我认为自己应当是一个解释者,我的宪法的课堂有时候并不是在批判什么或者指引某种方向,我的更多的着力点在于去解释他为什么这么规定,以及规定的社会背景是什么,我往往是回到历史的场景当中去发现。我的任务是呈现,而不是更多地在批判,所以我的风格也会显得比较温和。
我个人也坚定地认为,只有温和才是社会持续的建构性力量。我反对任何极端的东西,无论极左还是极右,凡是极端的思想和行动都是仇恨的播种机,都会带来社会的撕裂。当然温和不是不鲜明,而是应当理智清晰地明辨是非。我们要相信任何重大的公共决策,一定都包含着理性的成分,任何制度设计其实都没有绝对的善,一种制度安排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利益衡量。所以我在课堂上做得很多的事情,是做一种发生学的追问——何以如此?我们要有应当如斯的坚持,但也要有何以如斯的追问和能够如斯的体谅。实际上我也在引导同学们去明白,很多的时候我们着面临一些结构性的限制,我们很难超越立法者,也很难超越他身在的社会结构性限制。
当然温和并不是否定批判和反思,我只是反对极端,我并不反对学术观点的表达,我们其实是需要这样的表达。因为学术务求深刻,一深刻,可能必须要逾越,必须旗帜鲜明。如若特别的中庸,既要又要,可能就失去了观点的深刻和旗帜的鲜明。温和不在于否定某些旗帜鲜明的观点和批判,而是在于我知道支持者的鲜明的立场,同时我也知道反对者的疑虑和担忧。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我才发现这个事情不好办,它的难处。譬如犯罪人员子女能否考公的问题,这样的讨论显然是有巨大的价值的。这样的政策正当与否,关键在于是否对潜在的犯罪分子形成了巨大的威慑。而客观上有些公职人员犯罪,他的子女其实是既得利益者,因而承受一定的限制也是相应支付的对价。这个时候你会觉得这个制度有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可是从另外的角度来说,它确实又有问题,它是一种连坐,与罪责自担的观念产生了一定冲突。此外有一些极端的例子,比如虐待罪。虐待罪的罪犯是犯罪分子,但他的子女其实是受害人。这时这个制度又显得很荒谬。如此你才清楚问题双方的思考,进一步寻找解决问题的技术,我们会考虑对犯罪分子进行类型划分,不同类型的犯罪分子的罪行对其子女考公的影响应当是不同的。可是当你在进行类型化划分的时候,你会发现面临一个分类的技术难题,而且难以周延。这也能体现出我主张温和,希望大家同时能够理解问题的复杂性,从而避免草率地选边站队。我们对公共决策重大问题的这种两难复杂性,一定要有深切理解,否则我们很容易走向偏执或者线性的思维。这也是我在课堂上特别注重引导同学们养成的一种态度和思考方法。
6、您在多次讲话中都有谈到法大人的气质,从您求学到留在法大教学的这些年来,法大人一以贯之的气质是什么?今天的已是作为您学生的法大人的气质,与您当时作为学生时的法大人的气质是否有了改变?
——这些传统包括赓续自钱端升先生开放包容的学校精神,包括江平先生倡导的“只向真理低头”的风骨;也包括一代代法大人推进共和国法治的热忱,一个个法大人在一次次法治事件当中的仗义执言。
时代在变,法大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学生,他总是有变,也有其不变。法大昌平校区位置相对偏远,也是校园面积不大硬件条件相对不太好的校区,海淀校区就更加拥挤了,但是它却能够吸引一代一代的优秀学子加盟。这当然说明了我们国家和社会对法治越来越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法大有一些优秀的传统,显然我们不是因为硬件或者一个非常好的校园环境在吸引着学生。我想,这些传统包括赓续自钱端升先生开放包容的学校精神,包括江平先生倡导的“只向真理低头”的风骨;也包括一代代法大人推进共和国法治的热忱,一个个法大人在一次次法治事件当中的仗义执言。所以端升不只是一座楼,也是法大人慈端升腾的法治信念;法治天下不只是一块碑,江河平流,隐喻着法大人一往无前的执着。
今天法大的同学有更好的社会经济条件,有更开阔的视野,当然承受着更严重的内卷压力。我期待法大的同学们能够传承法大精神,传承法大人强烈的家国情怀和鲜明的法治品格,以不负新时代。
结语:温和,广博,思辨……从课桌到讲台,张劲老师始终保持着”真性情”,在“别无选择”中走出自己的路。与同学以心换心,与良师益友结伴而行,在教学与研究中,张劲老师选择做一个辩证的思考者,温和的解释者,即使在面对现实的困境时也始终保持着必要的温度。他的言行教导我们在温和中求索,在困境中仗义执言,这样的精神和态度正是法大人一以贯之的气质。“法治天下”不仅是一块碑,江河平流,隐喻着法大人一往无前的执着。
下篇
引言:“温和表明清楚的立场,清楚意识到问题的复杂性和解决的难度”,面对问题,张劲老师总是温和的。立足于现实的困境,他以温和的态度思考、批判、理解与坚持,在温和中更加理性、不断进步。
面对男女不平等的现实,他满怀着对弱者的关怀,主张既要有信心,又要有耐心;面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难题,他纵论古今中外,主张开放包容的同时,要有中国定力,有鉴别、有选择。下面是我们与张劲老师的对话——
1、对于社会上的热点事件、热点问题,比如去年的小花梅事件和当下热议的犯罪子女考公问题,很多的法学学者都会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您觉得像您这样温和的谈话的风格会更利于您自我观点的表达吗?
——温和不是和稀泥,不是在理解和同情的掩护下为作奸犯科者背书。温和表明清楚的立场,清楚地意识到问题的复杂性和解决的难度。
我是一个解释者,解释是比建构更容易的,而很多人往往更喜欢建构。有时建构的时候事件本身还是不明确的,比如这个事件受到广泛的社会关注,其影响到今天也没有平息。前一段时间判决的结果出来了,又引发了新的一轮的关注。而所谓温和,在我看来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无论你怎样去同情和理解,你绝对不能说小范围的这样一种遭遇是没有办法的环境下的产物,你不能持有这样骑墙式的观点。温和不是不鲜明,而应当理智清晰地明辨是非,在这也是我们法治发展的要求。
但是基于常识,这个事件成为公共热点具有偶然性。如果没有照片和采访,这样的事件在当地可能会被大家熟视无睹。我们当然可以指责有关部门的失职与懈怠,这样的指责很容易,但是问题是为什么作为一种现象,它能够被大家熟视无睹。这里就包含着重男轻女观念形成的男女比例严重不平衡问题。在一些贫困落后的地区尤其是农村和山区,拐卖妇女有着广泛的“市场”,因为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衡导致他们不得不通过这种方式解决婚配问题,从而亲戚邻居对这种现象也往往熟视无睹。尤其是我们如今面临着几千万的男女比例差距——这几千万也并不是均质化地投放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在一些发达城市和地区就不会有这么严重的问题,甚至女性占比高于男性。如此,部分地区的再失衡反过来就加剧了农村和贫困地区的问题,这个问题在一些特定的地区就会被放大,这就是一种结构性的问题,我们能做的就是以一个和缓的方式去改变重男轻女的观念,进而改变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我们抨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几十年了,但是这作为一种现象从来就没有消灭。
温和不是和稀泥,不是在理解和同情的掩护下为作奸犯科者背书。温和表明清楚的立场,清楚地意识到问题的复杂性和解决的难度。只有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才能知道该从何做起,从改变它的根源去开始做起,而这个过程很缓慢,需要耐心。类似事件中我们要看到其中的结构性问题。比如说刚才讲犯罪人员子女考公的问题,认识到问题本身两难的抉择,看到这样的一些理论技术的难题,你会发现这个时候你陷入了困扰。但我恰恰认为,当你陷入困扰的时候,你其实就是在进步,因为思维简单的人从来都不困扰,有困惑本身就是一种进步。也许我也没有一个解决问题的终极方案,但是至少我在这样的一种复杂性当中,增加了自己的理性能力,从而防止自己偏激,温和总是比偏执要好的。
2、男女平权的问题也是当下的热点问题之一,老师您在很多场合也对相关的问题表达过自己的观点,可以聊聊您研究男女平等问题的内因和外因吗?
——平等是我们的理想,但很多的时候并不是生活的真实。
不仅是男女平等,平等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宪法的价值和理念,其中包括男女平等、区域发展的平等、种族的平等、民族的平等……对于平等,其实我说过一句话:平等是我们的理想,但很多的时候并不是生活的真实。但这并不使得平等失去意义,因为理想的意义就是在指引着我们不断的去接近他。讲到男女的平等,男女其实不平等。今天虽然说女性的地位总体上在婚姻、家庭、政治很多层面的地位有了非常大的提高,但是男女之间还是不平等。
男女为什么不平等?我们没有人说男女就应该不平等,但事实就是不平等。我们一方面要看到男女平等的问题是世界性的问题,并不是只有中国是这样,人类的历史几乎都是从最开始的母系社会到后来的男尊女卑,然后到女性主义,再到男女平权的发展演进的过程,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基本规律。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律呢?我们要回到我之前讲的,我们要有结构性关怀——母系社会中女性地位高,是因为那个时候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生产方式,最后导致了同居时代。农耕文明时代,你会发现在农耕文明当中男尊女卑继承了一种规律,因为男性的体能优势以及农业社会对体力劳动的高度认同,所以农耕文明中会呈现男性社会地位普遍高于女性的社会结构。全世界都是如此,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规律。所以说今天我们婚姻法上也好,宪法上也好,我们强调男女平等。但是事实上,在中国的很多仍处于农耕文明模式和生产方式下的地区,依然很难改变男尊女卑的观念,这就叫结构性限制。而随着信息化、现代化、工业化的发展,女性的地位会不断的提高。关于未来,我觉得正确的观念让我们知道方向,但是有些时候时间才是决定性的力量,这恰恰需要我们按照正确的方向,耐心地推进。
3、您曾提到“宪法的精神体现在对弱者的终极关怀”,我们从性别平等的角度上怎么去理解这句话?
——对于那些发展上和观念上的“弱者”们,我们应当怀有一种政权性的关怀。
宪法的基本价值体现在对于弱者的终极关怀,因为宪法调整国家和公民的关系,它更关心公共权力的控制和人民权利的保障。因为个人在面对国家公共权力的时候就是弱者,所以说它体现对弱者的关怀。这也是我刚才说的,我们的制度需要基于这样一种现实结合女性的特点对女性进行倾斜。
当然这也面临着一些难题,因为我发现女性主义本身就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女性群体对女性主义就有不同的理解与态度,有些人抵制女生节,认为这是消费女性、矮化女性的表现。这种态度认为女性并非弱者,人们应当给予女性与男性等同的对待。还有一种态度认为“女性以其为弱者而赢得尊重”,比如我读到过的上野千鹤子就提到过这一观点。女性当然应该是自由的、自主的,但是女性天生就不是男性,也不必成为男性,女性就是以弱者的身份赢得尊重。所以就餐时男士为女士摆正座位,上车时绅士为女士开门,泰坦尼克号也是女士优先。这不是对女性的歧视,更不可称之为社会的不文明。女性就是以弱者的身份赢得尊重,毕竟男人也有母亲、也有女儿,尊重女性和对女性的关怀是一种必然,但这一态度就认可了女性是弱者的观点。所以你会看到同样是讲女性主义,其中也有不同的看法,我们应该清楚我们要的究竟是什么。
还有同学提出,我们宪法上说男人和女人享有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家庭的、婚姻家庭的各个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说宪法表达就有问题,凭什么是女性享有和男子平等的权利,这样岂不是让男性成了标准的制造者?这样的解读其实也表现出了女性的自我意识,但是你要明白立宪者为什么是这么规定的,也不要忘了我们宪法的制定背景——我们今天的宪法是1982年制定的,那时中国的社会现实就是大多数女性在政治家庭中的地位比男子要低,你要从这样一个立宪的背景出发去思考,不能以现在的标准评判过去的人和事物。即使到今天,在中国的相当的地区,还有很多的妇女在各个方面同男子不平等,宪法的目标可以说远未达到,但是你不要又不要忘了,我们今天的中国社会存有“历史性和共识性”的问题。在北京男女平等的问题,他的观念已经进入了后现代,而在中国有相当的地区因为社会生产方式等因素,男女关系问题的观念还停留在前现代,可我们同样一部法律要在中国的不同地区普遍地适用。中国有的地方的社会发经济发展水平乃至社会观念恐怕还不如100年前的上海,这叫历史性。每一个地区地方的观念不一样,虽然我们都处于新时代的时刻,但你的观念和父母的观念、和爷爷奶奶的观念大相径庭。可是制度它不为你的观念所决定,也不为我这个50岁的人所决定,也不会被70岁的人决定,而其实是大家的最大公约数。最大公约数就是在制定法律时照顾到各方的利益,达到各方所期望利益的最大交集,不求大家都认为理想、只求大家都能接受,这其中也包括男女平等问题。
当我们在很多问题上有的观念已经进入了后现代的时候,不要忘了中国还有很多的地方,那些地方连前现代的观念和目标都远远没有达到,对于那些发展上和观念上的“弱者”们,我们应当怀有一种政权性的关怀。
4、很多关注性别平等的都是女性或者说性少数的群体,更多是以女性视角去看待性别平等问题,那么作为男性的视角,您觉得这会给您研究这一问题带来差异化角度的优势吗?
——这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这是习俗隐形而强大的力量。我们要知道方向,还要知道方法;我们有信心,但更要有耐心。
首先,我觉得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女性视角。因为女性之间本身就有不同的视角,有女大学生的视角,有农村妇女的视角,等等,女性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视角立场和态度,男性同样也是如此。但是作为男性,为什么我们也要去致力于推动女性权利的保护,推进男女平等呢?其实同样的道理,为什么社会当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人,也要去关心少数或者关心弱势群体呢?其实原因就在于,也许我们今天处于优势,但我们保证不了自己永远处于优势,这是一种基于自己有一天会沦为弱者的终极担忧。
即使你是强者,有一天也有可能会沦为弱者,亦或者你的子孙后代可能会沦为弱者,所以我们要关心弱者。即使男性今天总体上处于强势地位,但也要关心女性,因为如今女性正更多地受到良好的教育,很难保证将来男性仍能保持强势。因而甚至可以说:未来是女性的。我认为今天人类欠缺一场生育技术革命,如果有某种技术能将女性从生育观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也许就再也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女性前进的步伐。正因为如此,男性即使现在地位强势,也应该尊重女性。另一方面,我虽然不是女性,但我在乎的人,我的母亲,我的妻子,我的妹妹是女性。这也是男性为什么要尊重女性的另一种考虑。
当然光靠说是容易的,身体力行是不容易的。譬如从男女平等的角度来讲,子女可以随父亲姓,也可以随母亲姓。如果生两个孩子,一个随父亲姓,一个随母亲姓,这是法律规则的一部分。但是在中国,我相信目前在大多数地方、大多数家庭真要生孩子随了女方姓,可能丈夫就会感觉有点丢人,受不了家族和舆论的压力。因为孩子随父姓这个传统持续了这么多年,传统和习惯不会因为你今天制度的改变就戛然而止。当然,想要完全实现随母姓的激变依照法律是没有错的。但即使是法律所规定的内容,也不能忽略传统的强大的惯性。这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这是习俗隐形而强大的力量。所以说,我们要知道方向,还要知道方法;我们有信心,但更要有耐心。
5、近年来党内法规体系加快建成、发展迅速,那么您为什么会选择把党内法规作为您的一个研究方向,您又如何看待它未来的发展方向呢?
——过去我们总是把党内法规看成是中国共产党的家法,而认为自己要学的是国法。党内法规不是共产党内部性的家法,它其实具有非常鲜明的国家性和重要的国家意义。
前年,因为新时代的发展需要,我们成立了党内法规研究所。我从事党内法规的研究,包括我们培养党内法规方向的研究生、博士生,其实是一种组织上的安排,当然我们也看到了党内法规的制度建设在新时代以来迅速的发展。在建党100周年的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我们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直到今天,我们中央党内法规和地方党内法规已经有3000多部,其中中央党内法规有200多部,加上部委党内法规有300多部,可以看到这已经非常接近我们国家法律的数量了。我们党内法规也有第一个5年规划,然后正在实施第二个5年规划,并且现在已经发布了,要(实施)第三个5年规划。现在总的来讲,党中央以党章为统领的,(包括)党的领导法规、党的组织法规、党的保障法规等的一个党内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未来,我们党肯定还会进一步地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而党内法规学很有可能也将作为法学的一个独立的二级学科(而存在),就像我们的民法学刑法学一样。
党内法规的制度建设,首先是要通过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我们常讲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而要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先需要解决的便是“打铁须得自身硬”的问题,所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是不可偏废的,或者说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够提高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正当性基础。所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它的首要的目标就是刀刃向内管党治党,也就是我们党的自我革命。自我革命不仅是思想教育运动,同时也是通过制度来治党。当然党内法规并不完全是向内的,也关系到党外的问题,比如说党的领导体制、党如何领导等,党内法规与治国理政有时候是不能完全分开的。所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除了刀刃向内、管党治党外,它还有着规范党领导国务政务的作用,它与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也是不可分割的。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于我们国家来讲是意义重大的。过去我们法学的研究、在这个方面是有所不足的,因为法学研究几乎不会涉及到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过程,因为我们总是把党内法规看成是中国共产党的家法,而认为自己要学的是国法。但其实中国共产党领导既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那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法规肯定就不是共产党内部性的家法,它其实具有非常鲜明的国家性和重要的国家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把党内法规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五个构成部分之一,我想未来党内法规将越来越成为一门显学——法学的显学。
6、您曾提到有一种“先进——落后二元范式”的思维方式,即“西方——东方”有时候不单是地理的区隔,它还代表着文明和开化的程度。这样的思维方式是怎么影响中国法治的路向的呢?您也曾撰写过《法治的“世界结构”和“中国语境”》,提出以整体性关怀来思考中国法治,您怎样看待西语语境和中国传统语境对当代中国法治的影响?
——法律不是被制定出来的,而是在特定的社会结构当中生长出来的,这涉及到法律的移植和本土化的问题。
“先进——落后”“西方——东方”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它能够成为一种范式,是有原因的。它主要体现了自工业文明以来,西方对非西方世界的一种规训和支配,多少带有一种居高临下的视角。为什么可以如此?因为他们是发达国家,他们有坚船利炮,力量是一切问题的最终判准。
我们经常使用“交流”这个语词,比如说东西方文化交流、传统中国和周边地区的交流。“交流”这个词,从语词含义上来说是交相流动,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具有一种双向性。但从文明和制度的层面来说,“交流”不是一个简单的双向互动的过程,很大程度上是文明的输出和输入的关系。
比如传统中国时期,我们当然和周边地区有交流,但是我们的华夏文明总体上是文明输出者。近代以来,西方文明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文明的输出者,所以说西方视角下的近东、中东、远东,它不是一个简单的地理概念,而是一个文明的鄙视链。这种格局之下,中国总体上从文明的输出者变成了输入者。在政治文明方面,这种输入不仅包含社会制度,还包括法律制度。近代以来法制的现代化进程中,大陆大多是以模范西方列强为宗旨。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的法治建设中也有很多法治理念源自西方。西方法治文明对中国过去以及现在的影响都是巨大的,所以我们在课堂上做比较研究,经常还是以美国、欧洲为对象,也包括脱亚入欧比较早的日本。
我们要看到西方法治文明在中国法制近代化、现代化过程当中的启迪和贡献,我们坚持四个自信,不是向世界转过身去。华夏文明从未中断、持续发展的密码,就是开放地吸纳其他文化并将其转化为自身内容的能力,所以我们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另一个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在中国法制近代化、现代化进程中,以西方法治文明为代表的域外文明对中国法治的支配和规训。这就是为什么习近平总书记讲我们中国的法制要有主张、有定力。因为法律不是被制定出来的,而是在特定的社会结构当中生长出来的,这涉及到法律的移植和本土化的问题。一种法律制度可能在这个国家是非常合适的,但是移植到别的国家可能就是不合适的,好比旗袍是美的,但是穿在孕妇身上,它就是一种束缚。
所以好不好与合不合适是两个问题。可是当你被某一种制度或者观念单向性地支配的时,你就容易失去鉴别的能力。我们应该保持一个基本态度——开放地借鉴吸收一切对我们有益的,不管它属于西方的还是这个世界的其他地区。过去是这样,将来也要这样,吸收世界法治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这也是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的题中之义。同时,在这种格局面前,我们要有中国定力,要有鉴别、有选择,而不能沦为西方文明的简单的尾随者。
7、您上课时经常将西方宪法与中国宪法、西方政治制度与中国的政治制度进行比较,想请问您希望同学们在这种比较的视角中获得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呢?比较法研究的理念对同学们进行宪法学学习有哪些好处?
——我们要相对化他者,这样才能够摆脱域外法治对我们的规训和支配,从而确立法治道路的中国自信;但我们也要相对化自身,这样自信才不会沦为自恋和自以为是。
我的第一节宪法课通常会讲一个问题,就是宪法的普遍性与地方性。宪法的很多理念和价值,比如自由、民主、人权、法制、权力制约,都是普遍的。不管社会制度如何、社会发展阶段如何,都应当尊重宪法的基本价值。但是宪法同时又具有鲜明的地方性,地方性就是每一个国家的宪法制度都有自己内生的结构。我个人比较偏好宪法的历史发展部分,我用比较多的课时来介绍不同国家宪法的历史发展并作比较,其实是想告诉大家:每一个国家的宪法,都有自身内生的演化过程,都是社会力量结构在地缘环境、文化传统基础之上发生内生性演化的结果。
所以,比较研究不是说哪个国家的宪法就是绝对的不好,哪个国家的宪法就是绝对的优越,这不是客观理性的态度。我们要相对化他者,这样才能够摆脱域外法治对我们的规训和支配,从而确立法治道路的中国自信;但我们也要相对化自身,这样自信才不会沦为自恋和自以为是。我相信宪法也好,法制也好,都是在比较反思、自我完善的过程中砥砺进步的,而不是在自以为是的过程当中不断完善的。
8、在中国逐步走向现代化强国的今天,中国也在走向世界的中心和话语权体系的中心,这是否也会带来宪法学或是整个法学领域研究思维方式的变化?中国今天如何摆脱之前的“追仿型法治”的思维方式,构建属于自己的法律思维方式呢?
——所有的“现在”都在“过去”中生成,所有的“未来”都在“过去”和“现在”基础上谋划。中国的法治不能只有世界性的来源,而要产生世界性的结果。
中国正在逐步走向世界的中心和世界话语体系的中心的观点可能相对乐观了一点,我们恐怕还是要有所努力。这主要涉及到几个问题:
(1)我们面对世界法治,特别是西方法治的时候,我们的立场和态度问题。内因决定外因,我们在法治现代化的过程中,既要开放包容地学习和借鉴,也要有以我为主的定力。
(2)坚定四个自信。我们的法治一定是在对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社会结构、现实需要、未来发展目标的综合考量中生成和演进的。时间是连续的,是不可能被割裂的。“过去”、“现在”、“未来”并不存在截然分开的刻度和坐标,所有的“现在”都在“过去”中生成,所有的“未来”都在“过去”和“现在”基础上谋划。所以我们要继承并发扬中国优秀的法治传统。
(3)积极构建新时代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过程伴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中国式现代化,也就是我们的现代化过程具有非常鲜明的中国特点。作为一个人口基数巨大的国家怎样实现现代化?一个后发国家、一个发展中国家,如何实现现代化?如何避免像过去通过殖民掠夺、霸权主义来实现现代化?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和平发展的现代化的主张。中国式现代化,意味着中国的法治现代化进程必须具有我们自己的品格、我们自己的经验以及我们自己的途径。我们自主的知识体系的构建,应该紧扣中国之问、时代之问。国家不是一个拟制性的存在,社会也不只是我们研究的对象,而是我们身在其中的、利益休戚与共的所在。
学术的研究应该立足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样才能真正表现出它的实践价值,否则我们的研究就会沦为理想主义的描摹或是净化水月的虚幻。我们构建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契合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不应是一味的尾随和诠释,也不应是理论跟着事实跑,更不应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而应是积极地提供真正的知识增量,这样才是有意义的。
(4)积极贡献法治的中国经验、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我们不应仅仅以中国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从中国实际出发。我们是一个有5000年的历史、14亿人口的国度,有近千万平方公里的国土的文明型国家,如果中国的法治只有世界性的来源,而不产生世界性的结果,无论如何都算不上成功。
结语:平等与差异,输入与交流,追仿与构建,西方视界与中国语境——张劲老师面对错综复杂而又对立统一的议题,以现实情况为依凭,以思考和鉴别为基点,贯穿传统、现在与未来,以温和的态度介绍了他在两性关系、国家法治发展、文明交融问题上的思考。也许我们还在探寻答案的路上,它并不会浮在表面,也不应模棱两可。理智清晰地明辨是非,温和地表明立场,清楚地意识到解决问题的复杂性和解决的难度,这是张劲老师教给我们的避免偏激、辩证思考的”法宝“。